關于學生申請省政府獎學金的評審推薦辦法
第一條 為體現(xiàn)黨和政府對高校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的關懷,,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(yè),,激勵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,促進學生在德,、智、體,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(fā)展,,根據(jù)《河南省政府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豫財辦教〔2005〕185號),特制定本辦法,。
第二條 省政府獎學金的申請條件:
1,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,;
2、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,,自覺執(zhí)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院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,在校期間無受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記錄;
3,、誠實守信,,道德品質(zhì)優(yōu)良,團結(jié)同學,,樂于助人,;
4、熱愛所學專業(yè),,學習勤奮,、刻苦,上學年每學期考試課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,,單科成績不得低于80分,,考查課、勞動,、實習成績均為良好以上,;
5,、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文體活動,,具有良好的學習、生活習慣,,身心健康,,上學年體質(zhì)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在合格以上;
6,、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,,當?shù)乜h鄉(xiāng)政府部門出具有相關證明,,符合學院特困生條件,生活儉樸,,不鋪張浪費,。
第三條 評審程序:
1、高職二,、三年級學生根據(jù)學院申請條件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,,填寫《河南省政府獎學金申請表》;班主任(輔導員)向系提供申請學生上學年綜合表現(xiàn)書面鑒定并簽署意見,;各系進行初審,,對申請學生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、思想品德,、學習成績,、體育鍛煉、校規(guī)校紀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,,然后向?qū)W院提出推薦意見,。
2、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審核,,召開班主任(輔導員),、學生座談會,征求意見,,按照省教育廳下達指標擬定獲資助學生名單,。
3、按照公開,、公正,、公平原則,將擬定獲資助學生名單向全校師生公示7天,,對有異議的進行復核,,如更換人選再次公示。
4,、將正式確定的獲資助學生名單分別報送省林業(yè)廳和省教育廳,。
第四條 省政府獎學金款項撥付到校后,學院在一周內(nèi)發(fā)放給獲獎學生本人,。
第五條 獲省政府獎學金學生當年不再享受學院獎學金,、特困生補助。
第六條 學生應實事求是填寫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,,如發(fā)現(xiàn)弄虛作假,,以欺騙手段獲得省政府獎學金者,立即追回并予以嚴肅處理。
第七條 評審推薦工作全程接受全校師生監(jiān)督,,對師生反映的問題做到認真核實,,徹底弄清。
第八條 學院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,,其組成為:
組長:房國華
副組長:葛祖鳴
成員:張海波 王建 付國贊 胡志東 王立新 崔玲華 梁鐵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