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職責
一、制定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總體規(guī)劃,。
二,、組織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調研,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的基本情況;實施心理測評,,建立心理健康檔案,。
三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,,采取各種有效措施,,開展豐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,普及心理知識,,營造有利于學生心理健康發(fā)展的校園氛圍,。
四、充分發(fā)揮學校心理咨詢專業(yè)隊伍的作用,,做好日常心理咨詢和輔導工作,維護和增進學生心理健康,。
五、負責指導大學生朋輩心理咨詢團,、心理協(xié)會等社團的活動,,依托社團開展大學生心理自助與互助活動,。
六,、健全和完善心理危機干預預警體系。
七,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交流,,不斷提高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咨詢服務水平,。
八,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隊伍的建設,加大對專兼職心理咨詢師,、輔導員,、心理委員和宿舍心理信息員的培訓力度,使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步入科學化,、專業(yè)化發(fā)展道路,。
終審:李繼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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